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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个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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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所以很多纳税人除了本职工作之外,会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工作,取得一定数额的***收入。
一般来说,个人***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将“劳务报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适用同工资薪金一样标准的超额累进税率,也就代表着以后不管是你朝九晚五的工资,还是***赚的外快,缴税都一视同仁。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依旧是独立的个人所得的税目。
扣缴单位在向个人支付***收入时,先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预扣预缴个税,适用20%至40%的预扣率;年度再与其他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如果没有签雇佣合同,按劳务所得交税。签了雇佣合同的,按工资薪金交税。都是公司代扣代缴。公司没有履行扣缴义务,则税务机关可以处以应扣未扣税款0.5-3倍罚款,并向纳税人追税。第二个问题,是偷税行为,还有主观故意,所以是犯法的。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在两家公司任职,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务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需要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纳税;劳务合同算***员工,不用交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对于同一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举例如下:
2019年小李为A公司会计,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500元(为方便计算不考虑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小李给B公司做***会计,每月领取工资1500元。
在A公司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8500*12-5000*12)*10%-2520=1680元。
在B公司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1500-800)*20%*12=1680元。
在A、B两家公司全年合计缴纳个税=1680+1680=3360元。
从2019年个税改革开始,一个人在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不用合并申报个税,只需在次年3-6月做汇算清缴,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所以,小李应在2020年3-6月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做汇总申报,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如小李2019年只有以上两笔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收入=(8500+1500)*12=1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12=6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金额=3480-3360=120元。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的4项应税项目要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也就是说支付单位要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代扣代缴税款,不仅要专项记载备查,而且还要将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税款、专项附加扣除等等具体信息都要上报税务机关。
这种方法在全国推行后,每一个在任何单位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都会被完整上报并被归类,然后在第二年将某人在全国的所有收入进行汇总后重新计算个税。
所以,如果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绝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个人去申报,直接由支付你所得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了,通俗地讲,谁发给你工资,谁在发工资时就要先扣税。
***按劳务所得交税,且税费都是公司代扣代缴,即发放给***的工资是已经扣完劳务所得税后的金额。如果公司不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会被税务局罚款的。上周出台的有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补充公告中规定:如果以“实习生”名义参加工作的全日制大学生,可以不按劳务个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了,按工资累计制度进行缴纳。
扣除了员工需要缴纳的个税但却没上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企业有义务在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出现扣除了员工需要缴纳的个税,但却没上缴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在税务稽查中,如果有的企业被发现有这样的行为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关的处罚。
面对这种情况补缴税款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在补交相应税款后,滞纳金和罚款也是少不了的。所以企业在这种事情上,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老老实实的为员工上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作为员工也要有意识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企业有没有交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都是可以通过网络查出来的。所以我们可以定期,通过网络或者APP查看自己的个税申报情况。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己经代扣了,但没有代缴,解决的办法如下:
一、如果是代扣的全部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都没申报代缴,那么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进行补充申报,补缴所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二、如果是代扣的个别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申报代缴,或者是己申报但金额有误,那么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进行更正申报,补交代扣的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很多人对代扣代缴有误解,认为是代扣代缴又不是真正的纳税人,因此对代扣代缴的税收不像自己缴纳的税收那样认真负责。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如果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少扣缴,或者已代扣未代缴(题主所述的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一旦查实,责令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0.5一5倍罚款,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是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薪资计算好后,做成工资表由财务办税人员到所在地的税务局去申报。
如果是你己被扣了所得税,却没有上缴,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属于没有尽到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
如果到税局举报,单位应补申报并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接受税务部门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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